1、應聘人員應按崗位要求和網上提示,如實填寫有關信息,并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證件電子照片(jpg格式,320×240像素,大小在200KB以下,清晰可辨)。
【特別提醒:應聘人員務必誠信報考,應按招聘崗位要求和報名系統提示,如實、準確、完整地填寫有關信息。應聘人員應確認本人完全符合相關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對資格條件和崗位要求存在疑問,應及時進一步咨詢確認。如不符合資格條件仍然堅持報名的,由此產生的后果自行承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招聘工作全過程。在招聘各個環節,如發現應聘人員報名時填報信息不實且影響報名審核結果的、弄虛作假騙取報考資格者,將隨時終止或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對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照有關規定處理?!?/div>
應聘人員網上提交報名信息24小時內,可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通過的應聘人員須在規定時間內繳納筆試報名費用100元,繳費成功即完成報名,未按時繳費視為自動放棄。
2、網上報名和參加考試須使用在有效期內的居民二代身份證;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更改報名信息;未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截止前可以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應聘人員對資格初審結果如有異議,請及時向招聘單位陳述申辯。
3.各崗位的開考比例詳見《崗位表》,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相應核減招聘計劃,直至取消該崗位。對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緊缺、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核準后,可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它符合條件的崗位,補報名時間:2023年6月19日14:00—17:00。
(三)打印筆試準考證
打印筆試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由沛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統一組織實施。招聘崗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的(崗位代碼101、102、103),網上報名及資格復審合格后直接參加面試。
(一) 筆試
考試專業詳見《崗位表》??荚噧热菀哉衅笉徫粚I要求的相關知識、技能為主,不指定復習大綱和輔導用書。
筆試時間、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筆試成績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發布。
(二)資格復審
筆試閱卷結束后,劃定筆試合格線,并從報考該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按不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資格復審的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資格復審的時間及要求另行通知(詳見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
資格復審時,應聘人員須提供符合報考條件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包括:
1.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
2.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在學信網上打印,網址為:http://www.chsi.com.cn )。
2023年畢業生,暫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可先提供本人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和《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否則不予聘用。
3.《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未落實工作單位的2021年和2022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報考2023年畢業生崗位的,須提供《擇業期內未就業承諾書》和空白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為網簽協議,須提供學校出具的空白協議證明)、檔案存放證明材料。
4.根據崗位要求提供與專業相符的衛生類資格證書。
5.參加基層服務項目的人員,還須提供國家或省項目管理辦公室制發的志愿服務證、所服務縣(市、區)項目管理辦公室證明或《志愿者服務鑒定書》,省聘大學生村官須提供服務所在地組織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包含以下內容:姓名、身份證號、進入時間、考核情況、現在是否在崗)。
6.委培、定向、聯辦的畢業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在徐州市醫療衛生機構已就業的人員須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7.國(境)外學歷學位應聘人員,須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
8.按“兩個同等對待”政策報名的應聘人員,需提供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2023年住培合格的,可先提供住培基地的證明材料,并于2023年8月31日前提供當年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否則不予聘用。
9.其他與應聘崗位相關的證明材料。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1份。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信息與網上報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報考條件的,資格復審為不合格。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資格復審的,視為報考人員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復審合格的參加面試,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從該崗位筆試合格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一次性遞補。資格復審合格后,報考人員現場領取面試準考證。
(三)面試
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為百分制。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當場書面告知應聘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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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50%、面試成績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計算應聘人員總成績。直接面試的崗位面試成績即為總成績。筆試、面試和考試總成績保留兩位小數,尾數四舍五入。
考試結束后,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上公布報考人員總成績。
?。ㄎ澹w檢與考察
招聘單位從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按崗位擬聘人員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總成績并列者,按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面試成績仍并列者,進行加試)。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江蘇省公務員錄用體檢工作辦法(試行)》執行。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體檢人員本人承擔。行業有特殊要求的,按法律、法規、規章或上級主管部門的規定執行。應聘人員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參照我省公務員錄用體檢要求,屬于當場或者當日復查的體檢項目須當場或者當日提出申請,其他項目可以在收到體檢結果通知后2個工作日內申請復查一次。體檢組織單位對申請復查人員組織復查,體檢結果以復查結論為準。
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前,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應當告知應聘人員擬作出的決定及相關事實、理由和依據,并告知應聘人員依法享有陳述和申辯的權利。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對應聘人員提出的事實、理由和證據,應當進行復核。對應聘人員作出體檢考察不合格處理決定的,應當制作體檢考察不合格決定書,依法送達應聘人員。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應聘人員放棄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時,招聘單位在筆試、面試均合格的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遞補(總成績并列者,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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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單位從考試成績、考察體檢均合格的人員中集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經主管部門審核,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公告發布網站對擬聘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學歷、專業、畢業院校、現工作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后,應聘人員如無正當理由放棄聘用資格的,在名單公示結束后的1年內取消其再次應聘沛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的資格。
公示期間接受社會監督,期限為7個工作日。舉報者應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提供必要的調查線索和聯系方式。公示期滿,符合聘用條件的,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問題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期間和公示期滿出現缺額的,不再進行遞補。
四、聘用
公示無異議的,經沛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審核后報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用人單位與聘用人員及時簽訂聘用合同,并按照政策規定約定試用期和服務期,嚴格按照聘用合同進行管理。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辦理任職定崗;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與招聘單位訂立3年以上(含試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規解除聘用合同外,應當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3年(含試用期)。擬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
五、考試聘用工作紀律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把事業人員“進口”關。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六、其他事項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本次招聘工作進度及崗位空缺情況請及時上網查詢,本次招聘只有招聘公告、擬聘人員名單、核減或取消崗位的通知在徐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上同時發布,招聘工作其余的進度信息均只在沛縣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告欄目、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微信公眾號(沛縣人社發布)公布。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延誤的,應聘人員自主承擔相關責任。
本公告由沛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沛縣衛生健康委員會咨詢電話:0516-89887272
沛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咨詢電話:0516-68867373
沛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監察室監督電話:0516—80358861
監督舉報郵箱:1250998700@qq.com
咨詢時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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